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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三包系列知识八十三期:行驶中天窗脱落是否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?

案情简介

       江西某消费者购买一辆配置了全景天窗的轿车,使用一段时间后,因天窗异响多次去经销商处维修,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。在车辆使用至8个月左右时,天窗的黑色玻璃盖板开裂,消费者到经销商处免费安装了新部件。更换约半个月后,该消费者在高速公路以每小时11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驶时,车顶突然出现异响,随后天窗玻璃从车顶脱落飞出。消费者认为在购车后的一年时间里,因为天窗问题反复到经销商处维修,还险些造成人身安全事故,强烈要求彻底解决问题或退换车。


相关规定


       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二十一条规定: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,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,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,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、购车发票,由销售者负责更换。

       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二十条规定: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,发生下列情况之一,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:(一)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,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。



处理意见

       消费者可以查看维修记录,如对天窗异响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,可以要求经销商换车。

       高速行驶中天窗玻璃脱落,符合《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》中对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的三个原则:故障的突发性、风险的不可控性和后果严重性,故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。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记录,如果达到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相关的退换车条件,可以要求经销商退换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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