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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条|最强“清理整顿”:北京方案出台!北京市司法局《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》


 北京市司法局


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


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


(2020年4月)



根据司法部《关于严格准入 严格监管 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的意见》《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严格司法鉴定准入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活动。现结合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,制定如下工作方案:


一、目标任务


深入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《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北京市关于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》精神,按照司法部要求,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形成合力,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开展全面、严格、规范的清理整顿。严肃查处“金钱鉴定、人情鉴定、虚假鉴定”等违法违规行为、切实预防“司法鉴定黄牛”等行业风险、有效落实司法鉴定机构主体责任、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,保证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。


二、组织领导


市司法局成立司法鉴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,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任组长,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、二级巡视员王群任副组长,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、行政审批处、各区司法局、市司法鉴定业协会为成员单位。


在具体检查工作中,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,分别开展监督检查。    


三、清理整顿的范围


经市司法局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。


四、清理整顿的内容


此次清理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:


1.严格准入监管。全面核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准入条件是否合格,执业许可证是否齐全、有效,业务类别是否属于法定登记范围。


2.严格质量监管。全面核查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开展情况,近几年能力验证结果反馈情况,第三方能力评估、文书质量评查开展情况。


3.严格执业监管。全面核查有关司法鉴定投诉、举报、信访等处理情况,重点清理整顿无资质超范围鉴定、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、鉴定人私自接受委托、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、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、故意作虚假鉴定、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
具体检查内容见《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自查表》。


五、方法步骤    


(一)动员部署


召开全市司法鉴定行业清理整顿部署会。传达司法部《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明确我市开展清理整顿的具体要求,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。


完成时限:2020年4月17日


(二)开展自查


1.机构自查。各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内司法鉴定机构对照《清理整顿检查清单》开展自查。自查结束后,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如实填写清单,由鉴定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,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属区司法局。在自查中,各区司法局要加强对机构的监督指导,务必保证客观、如实反映问题。如遇相关政策不清,及时与市局沟通联系。


2.各区核查。各区司法局对机构填报的自查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。对于发现鉴定机构存在准入资质方面问题的,应要求其限期整改;发现存在鉴定质量、执业合规方面问题的,应列出问题清单,市联合检查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。


各区应将核查后的《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情况汇总表(含自查汇总表)》盖章确认后报送至市司法局。


完成时限:2020年5月11日


(三)集中检查


1.根据各区自查核查情况,市局联合检查组分别开展检查,检查覆盖全部“四类内”司法鉴定机构,对“四类外”鉴定机构进行抽查。


2.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具备现场检查条件的,联合检查组应进行实地检查;不具备现场检查条件的,可开展远程视频检查、书面材料审查等方式进行检查。


3.市联合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形成检查工作报告,明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清理整顿的建议。


完成时限:2020年5月31日


(四)落实整改


按照司法部要求,结合自查检查情况,区分情况分别进行处理:


1.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,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注销;


2.存在超范围鉴定、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、违规收费、故意做虚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,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移交行业协会予以惩戒;


3.存在未按规定通过认证认可、能力验证等问题的,责令限期整改,在期限内仍未能整改通过的,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注销。


4.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清理整顿问题建议,落实相关整改任务。


完成时限:2020年6月30日


六、工作要求

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。对全市范围内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清理整顿工作,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,是保障鉴定质量和维护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的必然要求。各区司法局、市司法鉴定业协会、各司法鉴定机构要深刻认识严格准入严格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将此项工作作为2020年重点任务进行统筹安排,选派能力强、负责任的人员具体负责,明确任务分工,强化责任落实。


(二)坚持问题导向,确保取得实效。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活动,将多年来困扰司法鉴定管理的难点问题整改到位、将多年来制约司法鉴定行业发展的重点问题解决到位。各单位要对本地区、本机构的资质能力、人员水平、业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、梳理和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的要发现一个整改一个,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。


(三)注重沟通协作,建立长效机制。此次清理整顿活动要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,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。以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为契机,建立市区两级司法局和行业协会协同开展案件调查、能力评估、文书评查等工作机制,加强情况通报;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各项制度,确保投诉渠道畅通;加强行业惩戒,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行业处罚公开通报制度,使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工作常态化、机制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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